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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用户守则(2004-12-20)

时间:2016-12-15作者:编辑:审核:阅读:345

    [信息中心2004-12-2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中心,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接入单位,南京教育城域网的城东主节点,有多条路由出口与国际互联网Internet相联。为保证网络的安全高效运行,校园网的注册用户均须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下列守则:

    一、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执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中心的网络及计算机软、硬件资源仅用于与科研、教育及相关的业务,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的数据传输,邮件通讯,其内容也必需是上述性质的范围,不得在网上随意发布公共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对计算机和国际互联网有关的安全条例和规定。

    三、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并对自己在网络使用中的行为负责。

    四、对被动收到的上述不良信息,严禁扩散,应及时报告中心工作人员,协助清除,并报有关部门处置。用户有义务配合学校、国家安全部门依法对网络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必要措施。

    五、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中心服务账号的被授权者对自己使用的资源负有维护、保密责任,作好相关的安全工作。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施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盗用非法的IP地址入网等。

    六、严禁在校园网和计算机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的测试操作、利用校园网进行各类游戏型操作。用户必须遵守交费规定,按时交纳费用。

    七、根据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每个IP地址必须与其网卡绑定。严禁用集线器扩展,私设代理,采用内部地址,私自拉接网线,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如发现违反上述任何规定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给予停止使用网络的处罚,必要时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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