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校资字〔2019〕13号)的相关要求,已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K超高清视频录制系统”大型仪器设备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明确了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现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K超高清视频录制系统”大型仪器设备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5天)。若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
联系人:龚京民
联系方式:84892764,gongjm@nuaa.edu.cn
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K超高清视频录制系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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