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服务热线:(025) 84890123 转 0

当前位置:首页  旧网站  政策制度  规章制度

关于严禁盗用IP地址、维护网络安全的通知(2001-05-16)

时间:2016-12-15作者:编辑:审核:阅读:416

    各学院、部、处、办,各直属单位:

    我校校园网二期工程自去年底完成以后,运行速度及安全性都有较大提高,运行环境明显改善,信息中心在严重缺编的情况下努力改进服务工作,绝大多数用户文明用网、自觉维护网络安全。但最近发现9号楼,10号楼,科学馆有极少数人盗用IP地址、网关及交换机地址,严重危及网络安全,影响他人正常上网,甚至妨碍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办公。经查,科学馆交换机13号端口盗用现象比较严重,而该端口是民航学院使用的。为了杜绝此类盗用事件再度发生,维护网络安全和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信息化技术中心要从管理上、技术上采取有力措施,把防盗用、反盗用、维护网络安全和提高服务质量结合起来。

    二、实行防盗用责任制,各学院、部处和直属单位要加强内部用网管理和网络安全教育,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盗用事件,如发现哪个端口出现盗用,即对使用该端口的单位暂时停网,并责成该单位进行内部清查整顿,查出盗用者并予以处理后方可恢复用网。

    三、对于盗用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500元至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处理盗用事件的程序:

    1. 信息化技术中心监控发现某个端口有盗用现象时,即关闭该端口,并报告校长办公室。

    2.由校办通知该端口的使用单位,并责成该单位进行清查整顿。

    3.事发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向校办责任人反馈清查结果,明确盗用直接责任人,由校办予以通报,并开出罚款单;盗用者到财务处交纳罚款。

    4. 信息化技术中心凭财务处开出的罚款收据,恢复事发单位用网。

    5.事发单位如不能清查出具体盗用者,则应承担连带后果。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