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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处关于公布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06-15作者:编辑:审核:阅读:1772

各位应聘人员:

为做好我单位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招聘管理办法,现将本单位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我单位将根据学校招聘通知上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于资格初审通过的,将通知相关人员按以下方式参加我单位考核。

一、考核方式

   具体考核方式包含心理测试、笔试、小组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网站:http://xxhc.nuaa.edu.cn公布,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办法

1.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初审通过人员登陆http://pt.nuaa.edu.cn,完成心理测试。

2.笔试: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采用线下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http://xxhc.nuaa.edu.cn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5或者1:6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小组面试人选。

   3.小组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小组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小组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小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小组笔试、小组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综合考虑心理测试结果,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2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学校综合面试人选。参加学校综合面试人选的笔试、小组面试以及总成绩将在小组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站:http://xxhc.nuaa.edu.cn公布。

                                             信息化处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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